"); MsgBox.document.write (" "+Item+""); MsgBox.document.write ("
"); MsgBox.document.close(); MsgBox.print(); MsgBox.close(); }
关于印发《龙岩市外经贸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局党组  日期:2013-11-26 【字号:

 

局领导、各科(室):

《龙岩市外经贸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于2013128日局务会原则通过,并对照省、市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印发各位领导、科室,望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2月20


 

 

龙岩市外经贸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实施办法,结合外经贸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明确调查研究的任务。局领导每个月至少到挂钩县、开发区(包括新区、工业园区)调研一次,每季度至少到挂钩村、户调研、走访一次。

2.改进调查研究方法。要解决好“谁下基层、下到哪里、下去做什么、成效如何”等问题,针对不同工作领域、工作类别开展调查研究,不居高临下,滥发“指示”,做到真帮忙、不添乱。

3.注重实际效果。要深化“下基层、进企业、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应着眼于掌握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一般不召集企业召开工作汇报会,不打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4.减少陪同人员。调研活动要轻车简从,减少随行人员,不搞迎来送往。

二、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

加强对文件、会议、活动的控制管理,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发,可开可不开的会不开,能合并的文件、会议、活动尽量合并,开短会、讲短话,讲有用的、能解决问题的话。不当“文抄公”,不搞照转照抄。

1.严格控制会议活动。全市外经贸工作会议,一年召开一次,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0人,时间不超过半天,不安排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发言时间不超过30分钟。

2.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工作会议不制作背景板,不摆花草,严禁发放纪念品,不安排会议宴请。

3.切实减少文件。认真执行岩委办[2012]93号的规定,做好电子公文收发和办理工作。压缩发文数量,能通过办公网络、电话、电报、便函等方式传递的,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会议讲话稿原则上不发。

4.切实精简简报。严格控制简报和一般性工作信息报送数量。倡导清新朴实的文风,起草文件简报要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开门见山、言简意赅,不搞“穿靴戴帽”,不说套话空话,尽量压缩篇幅,做到意尽文止、文字精炼。

三、规范赴境外招商活动

严格外事纪律,坚决制止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出访,杜绝公款出国(境)旅游,切实按照批准的内容、路线、日程执行出国(境)任务。

1.局长按工作需要安排,报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2.分管招商引资副局长赴港澳台招商次数不限,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到其他国家(地区)开展实质性招商活动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一次,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3.分管对外贸易副局长组织企业到国外参加国际展会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一次,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4.局其他领导因工作需要协助招商引资,原则上每年赴港澳台一次、国外每二年不超过一次,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5.科级干部按工作需要由局党组研究确定。

四、规范接待工作

公务接待用餐、住宿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提高接待标准。

1.本市所属县(市、区)园区外经(招商)局来岩出席业务会议和办理公务的,按每人每餐80元标准安排自助餐。本局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由办公室统筹安排有关人员)。

2.国家商务部、省外经贸厅和兄弟市外经贸局领导来岩指导工作的接待:

1)属厅局级干部的,围桌接待一次,按每人100-150元标准;其他餐按每人80元以内标准安排自助餐。本局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局长、对应分管领导、业务科长)。

2)属处级干部的,围桌接待一次,按每人100元标准;其他餐按每人80元以内标准安排自助餐。本局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对应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

3)属科及科以下的,按每人每餐80元以内标准安排自助餐。本局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业务科长和科员)。

3.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客商的接待:

1)港澳台或海外同乡会、工商联会等副会长或副理事长以上人士,宴请一次,按每人100-150元标准,原则上不上烟酒,如确需,则上福建省地产酒和烟,白酒不超过2瓶,红(黄)酒不超过3瓶;其他餐按每人80元以内标准安排自助餐。

2)外资公司、大型外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宴请一次,按每人100元标准,原则上不上烟酒,如确需,则上福建省地产酒和烟,白酒不超过2瓶,红(黄)酒不超过3瓶;其他餐按每人80元以内标准安排自助餐。

3)其他客商按每人80元以内标准安排自助餐。

4.接待安排统一定在闽西宾馆。接待必须按程序审批,填写接待单,经对应领导签署后报局长审批。如因接待紧急来不及填单应事先报告局长。没有履行上述程序的,不得报支。

5.到基层和企业检查工作吃工作餐,不得接受宴请,不得接收礼品。

五、加强督促检查

1.领导率先垂范。局党组成员要率先重范,当好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实际行动树好形象、树立新风。

2.科室齐抓共管。各业务科室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机关党委重点抓好宣传教育、典型宣传工作;办公室重点抓好日常管理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纪检监察室重点抓好督促检查,每年年底结合干部述职和效能考核,通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