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科: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一轮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龙人发[2012]9号)精神,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和岗位认定工作,经研究,聘用陈婧春同志相应的岗位,聘用时间从2013年3月27日—2015年3月26日。
管理九级:陈婧春
2013年3月27日